武汉市201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须知
201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2日至23日举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2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报名点公示为准)。
2.报名地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教务处(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咨询电话:50654054)。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和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可根据本人英语水平选择报考不同的级别。开考级别为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持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人证件报名。报名时须带近期二寸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缴纳报考费(根据《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考试费为每生每人60元;三级考试费为每生每人90元)。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表》,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方式
考生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两项同时报考。相关级别均允许笔试、口试分别报考,单项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
五、考试时间
2014年3月22日至23日。周六上午笔试,周六下午至周日下午随机安排口试(从考试前5天开始,考生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合格证书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为合格。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得到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作参考依据。5月份下发合格证书,由各考点负责发放,考生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考委〔2007〕12号)精神,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2.考生持有保留成绩的,报名时未填写或未正确填写上一次考试的准考证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3.保留的成绩只能是相同级别的考试。
4.笔试考试时,考生须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