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信息网:2011辽宁高考:炒作高考状元将取消评优资格
2011-06-16 09:32:53 高考
6月14日,省教育厅与全省14个市教育局签订责任状,严令全省各学校不得炒作中高考成绩和高考“状元”。如果出现学校过度宣传炒作现象,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一年内取消评优资格。
在签订责任状的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初高中,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中高考考生成绩;不按中高考成绩给学生排名并在校内或向社会公布名次;不在校内或校外社会成员可视范围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高考成绩的条幅、被重点高校录取学生的照片、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在媒体上公布、宣传中高考成绩或上线率、升学率,不利用媒体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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