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含3分)以上为合格。
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PETS考试的作用:
在PETS等级描述中给出了各级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仅供考生个人和考生成绩使用者参考。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解释PETS各级考试的水平;考生成绩的使用权在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
作为社会性考试,PETS不具有评价普通中学和大学校内英语教学水平的功能;拒绝向考生的教学或辅导单位提供考生成绩。任何人不得用此项考试的成绩评价、干扰校内正常的英语教学,不得用PETS考试成绩代替普通中学和大学的英语结业考试。
PETS各级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可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同时可免考英语(一)】;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证书发放:(证书样本)
口试及笔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口试或笔试只有一项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发放证书和“成绩单”的时间大约在考试结束后两个半月左右,具体时间考生可各考点联系确认。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成绩通知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