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美学范畴。……结果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界说和规范,就难免掺杂唯心主义的杂质。”(刘毖 庆,2005:221)
从中西译学的对比可看出,西方译学的“科学性”使其处于不容否定的地位,而中国传统译学的“非科学性”使其无法人主该领域的主流。因此,首先我们要辟除对西学的“泛科学性”的迷信。
(一)理论之哲学渊源
从哲学渊源来看,西方哲学注重于生命的外向价值,讲求“知物”,认识物的存在本性,所以他们就着重发挥了“理性”的认知功能,发展了知识论的对象意识,由此形成了“存在论”形态的哲学。“本体论这种这种思维方式不是按照人的本性、按照生命的本性,而是按照物种的本性来看待世界的存在,包括人在内。这样就形成了西方没有生命的观念或者缺乏生命的理论,如后来的哲学家尼采所说,它把一切都变成了概念木乃伊。
中国传统译论的范畴大多是通过“原物比类”而非演绎推理上升为普遍性的行上范畴。中国哲学本体论之生成并非依赖于对外在时间的理解来实现,而是依靠内城外推,立足于自己内心的原始体验,即所谓“诚”与“尽心”等内修方式。金岳霖先生在1943年曾言道,“中国哲学没有打扮出理智(指依照形式逻辑演绎推理)的款式,也没有受到这种款式的累赘和闷气。” 论文论文参考网 因此,中国传统思维“注重于超越区分对立,不走极端,促进生生相成,达到协调、互补、融通,做得并行不悖。因此中国思维有个长处,就是很富灵活性,很善于随机应变。”(高青海:56)中国传统译论恰好汲取了“很富灵活性”,“不拘泥于一个固定的僵化的模式”,但现代理性化科学化的理论标准却恰好将其长处视为不足,如“缺乏科学的严密性,内涵流变,缺乏明确的科学界说,难以厘定规范”。这显然有失公允。
(二)客观性与主观性之争
从“科学性”与“非科学性”之争我们可以看出中西译学之争的焦点是客观性与主观性之争。“客观”与“主观”处于一种悖论状态,即二律背反(antinomy ),它“是指这样一种理论事实或状况,在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下,可以合乎逻辑地建立两个矛盾命题相互推出的矛盾等价式”,其既给予二律背反的双方以各自独立存在的合理性,又赋予双方互为依存的关系和各自相对的身份。(张思洁,2006:33)因此,我们要正确理解翻译活动之“客观性”与“主观性”。换言之,对翻译理论的评价不可仅以“客观性”与“主观性”而一言蔽之。
首先,翻译即阐释。狄尔泰认为“阐释学属于人文科学,不能简单套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因为阐释的对象是人的经验,而经验是‘思维现实’而非‘物理现实’。狄尔泰把阐释对象称为‘客观思维’(objective mind),意思是被阐释体展现的是一定时空下为公众所共有的价值情感体系,因此阐释者可以使用‘移情’的方法进入阐释对象的生活体验里。”(朱刚,2006:225)同理,作为“人学”的翻译,不能简单套用自然科学实证方法,因为翻译的对象是人的经验,是与“物理现实”截然不同的“思维现实”。自从法国学者巴尔特提出过“写作的零度”理念,也有人据此提出“翻译的零度”理念,认为理想的翻译是透明的、零主体的并仅充当介质的,译文和原文之间是零度距离的。显然,这恰好是夸大了翻译的客观性,而忽略了译者在双语转换过程中的主体能动作用。“客观性这一设想几乎可以说是批评家们玩的一个游戏,一种必需的仪式,它帮助我们维持这样一个信念:如果批评和精确的科学采用同样的表达方式,那么它便具有同样的权威”(朱刚,2006:259)。基于这样的认识,形式主义者追求“形式的科学”,结构主义者追求“结构的科学”,而解构主义者追求“解构的科学”。我们需要扭转这样的认识:翻译要要面对的对象不是自然科学的“物理现实”,而原文所呈现出的“思维现实”是人的主观的产物,“它是主观的,它并不是表达某种一成不变的“客观”真理的公式,而是个人心灵受到激发后所进行的一种创造”(朱刚,2006:259)。精神分析在认识论上最重要的贡献正是这个了不起的证明:理性本身是一种主观现象,…(朱刚,2006:259)被认为是“真实的”而得到接受的解读之所以能获得这种地位,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共同的主观价值这一领域。如果某种或某一流派的解读方法能流行,并不因为它更接近艺术的客观真理,而是因为它以一种为大家所接受的方式表达了当时对艺术的某一共同的主观感受……(朱刚,2006:26)。在此,我们辟除了对翻译科学论的“泛科学性”的迷信,从而为中国译论的正确辩护提供了有力的论证。
四、结论
其实,现代译学里的很多焦点问题,如读者接受、语境的作用、社会文化因素等,我国传统译论早有涉及,只不过多是就事论事,没有比较系统的思路,没有共同的结论,所以看起来